保护黔南民族医药有话说 “布依、苗、水”三学会“搭台”建铮言

韦忠益
2021-02-03
来源:掌上V黔南
黔南民族医药历史悠久,独具特色。解放后,在党的民族医药政策光辉的照耀下,曾一度得到良好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2018年7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颁布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使黔南民族医药的发展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如何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好黔南民族医药?2月2日,黔南州布依学会、黔南州苗学会、贵州省水家学会联合在都匀举行学习贯彻执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座谈会。
2018年7月颁布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
州政协原主席、省水家学会原会长胡品荣,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州布依学会原会长柏怀珍,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州苗学会原会长吴进华,贵州省水家学会会长吴永华出席座谈会。州人大法制委、州民宗局、州卫健局等州直机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都匀、平塘、福泉、三都等县(市)的民族医药代表参加会议。
胡品荣在会上讲话
柏怀珍在会上讲话
吴进华在会上讲话
吴永华在会上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的各县(市)民族医药代表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几十年来,在党的民族医药政策光辉的照耀下,黔南的民族医药得到了较好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出台了许多法规和政策,2018年7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颁布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这一条例成为我州民族医药得到保护、发展的有力武器,使黔南民族医药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大家表示,在发展黔南民族医药的大好机遇中,将继续努力工作,把那些藏在深山人未知,却又属于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民族医药挖掘出来,传承发展,造福人类。
同时,代表们也反映了黔南民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最急需解决的是培训人才和“两证”难办理问题。遇到了诸如在“整顿”管理民族医药市场过程中,偏离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中保护发展的宗旨,导致了有些民族医药人员“有术无资格证”、“有资格证未能执业(无许可证)”和“有老证未经校验(年检)被罚停业”等一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与会的民族医药代表发言
与会的州人大法制委、州民宗局和州卫健局相关负责人分别阐述了民族医药条例制定的简要过程和重要现实意义,表示将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单位,向主要领导报告,促使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胡品荣、柏怀珍、吴进华与吴永华先后作了讲话,对黔南民族医药界的医药师一直以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给广大群众诊疗疾病,解除痛苦,为黔南民族医药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表示针对大家提出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将通过向州人大和相关部门建议“开展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实施扏行情况进行巡查;由“黔南州布依学会、黔南州苗学会和 贵州省水家学会”三家学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实际,开展民族医药发展专项调研;希望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发挥好《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的法律职能和作用,更好地开展我州民族医药保护和发展等工作。为广大病患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和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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